市民、游客在“锺书茶饮”区小憩。 东林文旅供图
听戏、看剧、读书、观展、游园……今年春节期间,无锡各大文化场馆推出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艺术大餐,吸引了众多市民、游客置身这座江南名城中,度过一个“文艺范”十足的新年。
“钱锺书故居对于无锡人来说并不陌生,很多人读完《围城》,就会来这里看看,但今年这里有新变化。”春节期间,无锡市民徐女士带着女儿来钱锺书故居“打卡”后,欣喜“不枉此行”。
徐女士口中的新变化,是钱锺书故居在新春佳节之际,对外开放了“锺书客厅”。
春节期间,来钱锺书故居“听书”也是不错的选择。 东林文旅供图钱锺书故居前两进系钱锺书祖父钱福烔建成于1923年,后两进由钱锺书叔父钱基厚(孙卿)续建于1924年。此前,故居前两进常年对外开放,后两进由于种种原因未得到充分利用。
今年1月4日,历经3个月“百宅百院”活化利用打造的钱锺书故居后两进,即“锺书客厅”正式对外开放。“锺书客厅”通过展陈提升、空间优化、科技赋能等多种方式,在新春期间推出“来锺书客厅过大年”主题活动,邀市民、游客跟随钱锺书先生的爱猫“花花儿”的脚印,沉浸式体验“锺书先生的故事”。
“今年过年来‘打卡’的人较多。我们做了一个统计,春节假期期间,故居的人流量大概是去年同期的两倍多。”无锡市东林书院和名人故居管理中心主任荣骏炎告诉中新网记者,“锺书客厅”开放后,不少市民、游客慕名前来。
游客体验全息投影互动。 东林文旅供图负责“锺书客厅”日常事务的东林文旅市场总监惠煜介绍,来客厅的群体中,很多是“80后”“90后”,亲子组合比较多。“大多是父母带着孩子来体验,钱锺书著作展示区、全息投影区、锺书文创区最受欢迎。”
“这里的全息投影互动,可以让人感受小院的春夏秋冬,深度体验钱锺书创作《围城》的心路历程,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在阅读区,我们通过小程序可以留下朗读片段,还能聆听他人的有趣见解;在‘锺书茶饮’区里,喝一杯茶看看书,阳光透过窗格子照在书本上,说不出的惬意。”徐女士说,其与女儿在“锺书客厅”待了一下午,收获颇多。
据介绍,锺书文创区颇受市民欢迎。 孙权 摄以“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闻名的东林书院是江南地区人文荟萃之所。今年春节期间,书院推出“卯兔贺新岁”游园打卡活动,通过传统国潮趣味游戏,传承民俗文化,感受传统魅力,丰富民众假期文娱生活。
图为工作人员展示文创产品。 孙权 摄雅歌投壶、戏钱迎福、国风蹴鞠……漫步书院,只见各处洋溢着浓浓新春的氛围,市民、游客携家带口来此赏景寻乐。在深度体验环节,市民、游客不仅能体验挂历拓印、金箔福画等非遗制作,感受优雅年俗文化,还能享用口味与“颜值”双双在线的江南早茶。
图为部分文创产品展示。 孙权 摄“我们没有外出旅行,还是选择在无锡本地转转,没想到‘家门口’的活动也这么精彩。”无锡市民王先生说,今年自己带着一家人到东林书院游玩,大家一起拓印“福”字挂历、一起制作金箔福画、一起印制版画红包,假期生活既丰富又文艺。
除了名人故居、文保单位,无锡当地的古镇、街区、文化场馆在今年春节期间也是“各显神通”,推出一系列新春活动吸引民众“打卡”。
这个春节,市民携家带小前往东林书院“打卡”。 东林文旅供图在“江南第一古镇”梅里古镇,热闹的舞龙舞狮串起了古镇里的别样年味;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荡口古镇,市民、游客走过小桥巷道、船头榭下,听评弹、看演出;在修缮一新的锡剧艺术中心,市民、游客边欣赏轻松搞笑的脱口秀演出,边品尝锡剧主题小茶点……
“高度的参与性和互动性,让这些文化场所更加亲民,也吸引了更多青年人。”谈及新春期间参观群体的变化,荣骏炎这样说。(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