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海通码头调度员林峰:针对出口量的提升,码头采取了板车预约机制,跟客户确认运输计划,提早预留场地,提升了进港效率。
此时的欧洲,中国车销量正盛。这里是英国伦敦,这家开在市中心的销售店,吸引了很多当地消费者的关注。
上汽名爵英国公司销售总监安德鲁·斯图尔特:这款车在英国,是增长最快的车之一。这辆车本身制造得非常好,性价比高,科技感十足。
安德鲁告诉记者,这款车已经在欧洲十几个国家销售,网点数量2020年还是65家,眼下已经接近650家。他们对这款车在英国销售十分看好,2021年销售量是30000辆,2022年是51000辆,新的一年,他们又有了新目标。
上汽名爵英国公司销售总监 安德鲁·斯图尔特:2023年销售目标是超过7万辆。
目前,已经有十几个中国新能源汽车品牌出现在欧洲市场。在挪威,这款车今年刚刚交付,半年时间就卖出了1000多台。获得了挪威大中型豪华纯电SUV销售第三的成绩。
苏珊是挪威当地小有名气的高尔夫球手,她告诉记者,无论是外观还是内饰,包括其中一系列智能化的操作体验,这款来自中国的新能源车几乎满足了她所有的要求。
职业高尔夫球手苏珊·彼得森:我们有两个孩子、狗、很多高尔夫运动器材,因此在挪威能拥有一辆有足够空间且非常舒适、很棒的越野车,真是太完美了。我的体验非常好。
数据显示,中国新能源汽车已经占到了欧洲新能源汽车总销量的10%。2021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全球出口量约55万辆,其中40%销售到了欧洲市场。如今的中国新能源车获得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认可。
蔚来联合创始人秦力洪:今天中国企业率先纷纷出海,并且进入的是欧洲最发达、最核心的市场。中国汽车工业开始崛起,我们真正地从一个汽车大国在迈向一个汽车强国,电动化、智能化、全球化给了我们机会。
中国新能源汽车“三电”技术领先全球
物美价廉是中国制造的优势,但是国产新能源汽车能够在国外大卖,不仅仅是价格,还有更多是来自产品本身的竞争力。
如今,中国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机、电控——“三电”技术已经在全球领先。
这其中最大的竞争力就是来自电池,眼下,全球动力电池销售前十的企业中,有一半以上来自中国。与中国电池企业合作,是当下很多国外企业作出的选择。
就在不久前,日本大发宣布,将与中国电池制造商在电池供应以及电池技术方面开展战略合作。随后不久,美国的福特、德国的宝马等公司也先后宣布,将采用中国供应商提供的电池包。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付炳锋: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走过的是一条自主创新的道路,那么我们的三电(电池、电机、电控)大都是我们的企业自主研发的,产业化布局非常齐备,也支撑了国外品牌在中国的发展。
在广州番禺汽车城,一条自主电芯生产线将在今年1月投产。
因湃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许俊海:我们现在电池包的电量在我们的车上面搭载的话,能够跑600公里以上。
如今,中国的电池、电机、电控“三电”能力已经在全球遥遥领先。当前的中国汽车产业正迅速往电动智能方向进化,中国汽车品牌也正在重新定义新能源汽车。
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古惠南:大量的这个科技创新,电池、电机、电控到智能网联、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到网联系统,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主要就是政策、资本以及科技和市场共同发力,才有今天中国新能源车引领世界的一个现象的达成。
“中国智造”为海外消费者提供“中国式服务”
我们国产新能源汽车除了在“三电”技术领域领先全球以外,新的服务模式也让国外消费者抱有不小兴趣。
2022年12月1日,中国新能源汽车品牌在荷兰南部城市上线了一座可以为新能源汽车进行换电服务的换电站。这也是继挪威、德国和瑞典之后,第四个上线换电站的欧洲国家,改充电为换电,中国企业的想法被很多当地消费者点赞。
荷兰中国品牌汽车用户安德鲁·普莱斯:从我的角度来,这是很好的开端,这个策略可以持续下去,用换电替代充电。中国一向是以高效率闻名,我认为他们在欧洲市场是能够有所作为的。
总台记者在现场也体验了一下,在5分钟内,汽车的旧电池即可被更换,而新电池的充电量在90%左右。换电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天可进行多达312次换电。
挪威进口商总经理克努特·阿斯:我们公司从事汽车进口业务有超过100年的历史,和中国汽车公司一起工作是很好的合作,因为他们倾听我们的需求。
克努特看来,中国工厂很愿意和经销商沟通,并且改动原来的方案更符合当地消费者的诉求,还有中国新能源汽车公司甚至要求企业高层直接跟客户互动,解答问题。
挪威投资促进局中国区负责人武瑊:中国国内的新能源车企这些年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通过本地化运营建设,以及与当地合作伙伴联合对产品进行定制化的开发,一方面适应了北欧和欧洲其他地区客户的一些本地化需求,也得到了当地消费者的认可。
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正当时
到欧洲去,到汽车市场竞争的中心去,这是来自中国制造的底气,也正是这样的一股气势和自信,掀起一轮新的汽车出口潮。
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扩张的背景下,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正当时。
(总台央视记者 张勤 王琰 罗宏进 陈丽 周驰森 张浩 郝晓丽 王梦 郑治 盛瑾瑜)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